•        日前,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青海省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一步落实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责任,借助市场的力量和标准的手段,推进电梯维保行业信用监管,提升对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管水平。  为推动信用监管与电梯维保单位监管深度融合,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从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工作入手,扩大社会监督,鼓励评估机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等社会第三方根据《标准》进行评价,为电梯所有人、使用人、物业等各方选择电梯维保单位提供重要参考,同时也为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电梯维保单位提供重要参考,推动青海省电梯维保行业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格局。同时,聚焦全省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维保责任不落实、维保单位恶意低价竞争、电梯事故索赔争议、设置技术障碍、维修人员流动过大等难点和突出问题,通过在《标准》中设置不同分值,倒逼电梯维保单位购买保险、落实责任、规范执业。  此外,密切结合青海地方工作实际,通过设置特有指标鼓励维护保养单位在维护保养的电梯所在县设置维保服务站点,进一步保障边远地区电梯安全运行及应急救援工作;按照每人每天维保一台标准,制定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人员人均维保数量评价指标,通过信用评价方式,推动解决电梯维护保养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在对青海省历年电梯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将电梯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也纳入评价指标,通过信用评价方式推动维保单位提高维保质量。

    专栏
    2021-07-01
  •        近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督导辖内银行机构编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授权”“授信”和“尽职免责”三张清单,并动态更新、明晰公示,畅通银企信息对接。此举旨在改善小微金融服务质量,推动银行机构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小微企业获得贷款更加容易、更加快捷。  “三张清单”即“授权清单”“授信清单”和“尽职免责清单”。其中,“授权清单”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对分行、分行对支行的普惠型小微企业、个人经营性贷款授信审批的权限设置,包括抵(质)押、保证、信用、中长期贷款的最高授信审批权限金额、定价范围等;“授信清单”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个人经营性贷款不同担保方式的客户准入条件、申请资料、办理流程、最长办理期限、相关产品等;“尽职免责清单”包括普惠型小微企业、个人经营性贷款免责的具体情形,信贷员开展业务触发免责情形,不得问责,激发其开展小微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三张清单”的落地实施,有助于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方便小微企业对照清单内容快速找到适合的服务银行、合适的信贷产品,提前准备有关资料,提升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效率。同时,有助于推动银行机构落实尽职免责考核机制,激发基层人员开展小微业务的积极性。截至5月末,海南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675亿元,同比增长22%。

    专栏
    2021-06-30
  •        为切实解决部分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日前,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从2021年6月5日起正式实施产品质量违法失信记分制度,并依据产品质量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目前,初步建立了20627家企业的产品质量信用档案,其中2230家企业产品因失信被记扣分。    据了解,《规范》首次在产品质量监管中引入信用约束机制,围绕产品质量实施专项量化评价。纳入信用评价的对象既包括产品,也包括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评价的产品既包括产自本省的产品,也包括产自全国以及国外的产品;采集的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包括全国各地的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将信用约束机制与产品质量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经营者质量责任和管控意识。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常采用“双随机”及“反应式”监管措施,对产品和产品经营者予以监管,对发现存在信用风险的产品和经营者,及时进行信用分类评价,根据其信用风险等级渐次加大监管资源投入,构成一个具有风险聚焦功能的产品质量信用监测体系,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化解系统性产品质量信用风险。    另外,对发现存在主观故意、产品质量屡次不合格等严重违法失信情形的,从重扣分;对经营者处于D类(严重失信)等级状态的,其违法行为可依法适用“情节严重”的情形从重处罚,此举可解决以往对累次违法的企业因缺乏认定“情节严重”法定依据而难以实施吊销营业执照等执法难题。

    专栏
    2021-06-30
  •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以信用监管促进重点领域监管效能提升,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会议指出,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将信用手段贯穿到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的各业务环节,能够有效促进业务融合、监管联动,形成监管组合拳,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  据了解,《意见》于6月8日发布。《意见》提出,以食品、特种设备等生产企业监管为切入点,推进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信用监管,不断完善企业信息公示、信用承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举措,形成行之有效的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和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与此同时,《意见》强调,加大事后失信惩戒力度,提高重点领域违法成本。市场监管总局建立统一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推进重点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重点领域监管机构、执法办案机构、信用监管机构建立协同管理工作机制,依法做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移出、公示和信用修复工作。  会议指出,在这些领域推进信用监管,发挥信用的基础性作用,是提升监管效能、解决当前重点领域监管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的重要途径。  会议强调,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的相互配合和协同联动。信用监管条线要抓好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基础工作,加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失信惩戒措施,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快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实践运用,统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的协调开展。重点领域监管条线要担当起监管的主体责任,理清重点监管对象底数,将信息公示、信用承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监管方式方法主动运用到重点领域监管之中,深入到各个环节,形成重点领域监管长效治本机制。信息化管理部门要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信息化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对接,以智慧赋能监管,推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实现智慧化。

    专栏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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