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市政办规〔202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吉林市支持碳纤维产业发展若干举措(试行)》已经市政府2024年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吉林市支持碳纤维产业发展若干举措(试行)         为提升我市碳纤维产业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市级财政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设立2000万元碳纤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碳纤维产业发展。(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科技型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5000元补助;雏鹰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瞪羚企业给予30万元补助,独角兽企业(含种子和准独角兽)给予40万元补助;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获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对成长性好,市场前景广阔且以碳纤维为主营业务年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25万元、50万元的奖励。(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支持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围绕碳纤维原丝、碳丝、复合材料、下游制品、辅助材料、回收利用等碳纤维全产业链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给予50-1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鼓励碳纤维企业引进关键技术和购买核心专利,一次性给予经认定的技术合同成交额2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碳纤维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成为创新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销售收入1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补助。引导和鼓励碳纤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最近一年度相比较前一年度R&D经费投入增量部分给予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企业新建成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并运营1年以上的,按照项目硬件和软件投入总额的2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为碳纤维企业提供服务的科技创新平台,给予服务费用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碳纤维企业创建创新平台给予奖励,碳纤维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五、鼓励绿色化发展。对新选入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单位和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5万元、5万元以及20万元、1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六、支持下游应用拓展。加大碳纤维制品复合材料推广力度,近期巩固风电拉挤板材、光伏保温等传统应用场景,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期,拓展碳纤维材料在无人机产业上的应用;中期拓展高端装备制造、体育休闲、汽车轻量化等应用场景;远期切入航天航空、武器装置轻量化、高端医疗器械等碳纤维高端应用领域,实现下游应用场景全覆盖。对于首批次使用我市园区内碳纤维新材料的企业获得“国家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补贴资金的,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保费80%)基础上,市级财政再补贴投保年度保费的20%。(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七、支持对外合作交流。支持举办碳纤维产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发展论坛活动、项目洽谈活动,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承办方一定比例补贴,单个活动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每年列支5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碳纤维企业参加各类展会与学术交流活动。(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八、强化要素服务保障。支持采取自带负荷(风火打捆)、中小企业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等方式配建新能源项目,鼓励企业建设用户侧新型储能设施,合理利用分时电价政策,选择适宜基本电费缴纳方式,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加快建设碳纤维零碳制品产业园区,根据园区建设方案发展目标及主要任务要求,分步实施,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园区。适时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优化调整,保障碳纤维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全程指导项目开展征地组卷工作,积极争取项目用地指标,对碳纤维产业项目用地优先列入供地计划并优先供地。完善用地出让方式,鼓励根据项目产业类型、生产经营周期等因素,灵活确定用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实行土地供应价格支持,建设用地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40%以上、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的,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吉林市工业用地最低限价的70%执行。(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规自局)  九、支持产业人才引育。对碳纤维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科技人才在我市开展的科技创新项目,给予50-100万元的资金支持;鼓励域内外科技人员到碳纤维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帮助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和建立科研团队、共建联合研发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等工作,给予6万元的资金补助(分2年补助,每年3万元)。(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本举措自2025年1月1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月9日。

    专栏
    2026-04-14
  • 为筑牢校园安全屏障,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磐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走进磐石二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普法宣传,为师生们送上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课~聚焦常态扫黑 守护校园净土当前,扫黑除恶工作已进入常态化、长效化推进阶段,校园作为青少年成长的核心阵地,绝不容许黑恶势力渗透侵蚀。磐石市人民检察院聚焦校园安全痛点,立足检察职能,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带进课堂,既是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务实行动,更是有效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与自我防护能力的生动实践。普法进校园 法律知识“活”起来活动中,检察官李丹摒弃枯燥的法条讲解,用通俗易懂、生动接地气的语言,向师生们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核心要点。从什么是恶势力组织、有组织犯罪,到黑恶势力拉拢学生的常见套路,逐一剖析危害、点明风险,让同学们清晰认清黑恶势力的隐蔽性与危害性。同时,检察官李丹现场与同学们积极互动答疑,告诉同学们面对不法侵害,不必害怕、不要沉默,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通过正规渠道举报,法律会成为大家最坚实的后盾。持续发力 筑牢长效防护网此次校园普法活动是检察机关延伸司法职能、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重要举措,既提升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也让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在校园落地生根。下一步,磐石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深化检校合作,把法治宣传融入校园日常,以检察力量守护校园安宁,护航每一位青少年远离黑恶、向阳成长!

    专栏
    2026-04-14
  • 为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强化卫生健康系统廉洁执法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服务环境,近日,磐石市卫生健康局以“政务守信 廉洁执法”为主题,在全医疗系统范围内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多维度举措推动诚信理念与廉洁文化深度融入卫生健康工作全流程。一、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活动期间,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学习,结合近年来医疗领域典型腐败案例,深入剖析违纪违法行为根源,通过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强化干部职工纪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学习特别强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受“红包”处理办法(试行)》等法规的执行,要求全体医务人员认清“底线”“红线”,坚决维护医疗行业风清气正的形象。此外,局机关及下属医疗机构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集中学习《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文件,确保廉洁从业要求入脑入心。二、长效机制建设,护航行业发展卫生健康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政务守信与廉洁执法建设。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政德教育、纪法教育及家风教育;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廉洁的医疗服务。此次“政务守信 廉洁执法”主题宣传活动,是磐石市卫生健康局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重要举措。未来,局机关将继续以诚信为基石、以廉洁为保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专栏
    2025-07-07
  • 阜康街道近日在社区“以德立身 明礼诚信”为主题开展了主题宣讲活动,推进诚信文化进社区活动,以鲜明的主题和丰富多样的诚信宣传活动,扎实开展“以德立身 明礼诚信”活动,营造出诚信的浓厚氛围,提高了党员干部讲党性、重诚信、作表率的自觉性。通过此次“以德立身 明礼诚信主题宣讲活动,使社区干部当好诚信人、接班人。

    专栏
    2024-11-05
  • 共:205条